民间借贷利率大幅下调,贷款市场将会如何?

2020-08-25 11:42   来源: 互联网    阅读量:102

        8月20日下午,最高法院召开民间借贷新闻发布会,正式发布了新修订的"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私人贷款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"。

        

        新规定规定,应修改私人贷款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,即由国家银行同业拆借中心于每月20日批准的中国人民银行一年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,以24%和36%取代原来的"两线三区"。

        

        根据7月20日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利率3.85%,为15.4%,而最新的私人贷款利率司法保护上限为15.4%,低于过去的24%和36%。

        

        此外,鉴于日常贷款、校园贷款等情况,法院认定贷款合同无效的五起案件之一。未依法取得贷款资格的贷款人,为谋取利润,向社会未指明的对象提供贷款,将被视为无效。这一规定将大大提高私人贷款市场准入的门槛。

        

        虽然人们早就期待下调私人贷款利率,但新规定在新规则正式达成后仍引起了很多反应。为什么有必要降低私人贷款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?降级意味着什么?它会产生什么样的蝴蝶效应?

        

        两岸三区民间贷款利率分别为24%和36%,以直接划定红线和固定利率为上限,这可能与不断变化的社会经济形势不同。近年来,一些市场参与者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政协委员反映出,人民法院保护的民间借贷利率过高,不利于实体经济的发展,因此降低民间借贷利率势在必行。

        

        私人贷款是国家正规金融的必要补充。降低民间借贷利率,有利于规范民间借贷活动,降低中小企业和微型企业的融资成本,引导整体市场利率下降。它是恢复经济、保护市场主体的重要措施。过高的利率保护上限不利于创造利率市场化改革的外部环境,也不符合利率市场化改革的方向。根据经济发展的趋势,及时修改民间借贷的司法解释,为民间借贷纠纷提供更具体、更明确的判断标准和救济渠道,促进民间借贷利率逐步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水平。

        

        法院部分人士认为,采用固定上限保障私人贷款利率,有利于统一裁决标准,但上限不是固定价值,而是指利率的报价,这将有利于民间借贷利率与市场接轨,不仅有利于正常民间借贷为发展留出空间,也有利于打击常规借贷、高利贷。

        

        不过,我们亦应承认,司法保障私人贷款利率的上限并不是越低越好。"低利率保护上限也可能导致不良结果。如果私人贷款利率上限过低,小额金融机构难以甚至无法支付成本,贷款市场上的资金供应将减少,借款者在市场上借款将更加困难,从而进一步加剧资金供求之间的紧张关系。同时,它也将促进私人借贷从地面到地下,滋生非正规贷款的发展,地下银行和影子银行可能会更加活跃。

        

        因此,吸收社会各界的意见,将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维持在相对合理的四倍利率范围内,是符合中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的。

责任编辑:fafa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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